【深度】“六霸”治理的制度逻辑与常态化打击路径研究
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整治清单中,“六霸”(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被明确列入重点打击对象。这并非偶然——这类黑恶势力长期危害基层,已成为基层治理的顽疾。
历史溯源:为何屡打不绝?
从2025年甘肃省公布的数据看,该省依法打掉各类霸痞13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79人。数字触目惊心,却也只是冰山一角。
郑风田教授指出,“六霸”长期存在有三重原因:其一,偏远地区警力配置不足,打击力度存在盲区;其二,农村选举制度存在漏洞,贿选、黑恶势力渗透现象在部分地区得不到有效遏制;其三,宗族势力与黑恶势力相互交织,“保护伞”问题突出。
典型案例:权力如何被架空
安徽淮南市西瓦村原村主任吴化好,以吴氏宗族为纽带,纠集宗族恶势力,勒索辖区企业,强占工程项目,把持基层政权长达20年。山东邹平市魏桥村原支部书记张士学,连续担任14年村支书,其中约7年兼任村主任,任期内公开拉票、排斥异己,最终因聚众斗殴罪、职务侵占罪等获刑十九年八个月。
这两起案例揭示了一个共同规律:“村霸”往往通过宗族网络渗透基层政权,将集体资源转化为个人利益。
保护伞:打击难度倍增的根源
更值得警惕的是,“六霸”背后往往站着“保护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案例显示,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副厅级干部古小平,在担任瑞昌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默许纵容朱志模涉黑组织大肆非法采砂,帮助承揽工程项目。2004年至2019年,该组织盘踞长江水域疯狂采砂,仅一个砂石经营站4年时间就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
更有甚者,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贾净博,指使公安局班子成员为其垄断经营砂石矿场提供帮助,通过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该旗全部4家砂石矿场,半年内非法获利600余万元——公职人员自身沦为“矿霸”。
制度补漏:从法律到机制的系统重构
针对上述问题,制度层面已开始系统补漏。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活动者不得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这相当于从入口处设置了一道防火墙。
地方层面,安徽省纪委下发专项通知,建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对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深挖严查。
在办案机制上,辽宁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兴武强调,应注重“打早打小、源头预防”,避免其形成更大危害。对大案要案采取提级办案、异地用警等方式,降低办案阻力、提高办案效率。
治理路径:多维度斩断利益链条
武汉大学吕德文教授认为,过去基层经济秩序混乱,相关法律规范薄弱,监管不到位,形成灰色地带。在土地开发、矿产开采等领域,“村霸”“乡霸”容易大发“土地财”“矿产财”。
因此,郑风田建议,必须将打击“六霸”提高到反腐工作高度,由过去偏重经济发展的乡村治理转向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并重,破除宗族势力,革新乡村风俗和观念,消除“村霸”产生的土壤。
这一判断指向了问题的本质:惩治“六霸”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从中央到地方释放的信号明确——常态化打击的决心坚定不移。
